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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9九游会官方网站父亲带娃跟团骑行男孩遭碾压身亡

2024-08-31 21:2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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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9九游会官方网站父亲带娃跟团骑行男孩遭碾压身亡8月11日,河北容城县,一父亲带儿子跟团骑行时,男孩不慎摔车,遭对向行驶汽车碾压。视频显示,男孩头耳部出血,倒地不起J9九游会首页入口,父亲跪地哀求“坚持住啊”。后方车辆行车记录仪显示,汽车时速为52公里/小时,事故发生时车辆两侧均有骑行者。

  另据媒体报道, 有知情人向记者讲述事发细节,称视频中趴在孩子身边痛哭的男子就是小孩父亲,小孩年纪不能确定,撞到孩子的司机也是附近村民。事发路段是未交工验收路段,没有通车,该路段系南拒马河右堤,位于容城县贾光乡南后台村附近。

  相关工程招标公司告诉记者,该工程已建完但是还没有验收,车辆是否通行“说不好,就是断断续续。”容城县交通运输局工作人员也称工程未移交,因而不了解事发路段情况。

  对于事发路段不能通行,该亲友称他们根本不知情,那是该小车司机上班会经过的路。该路段并未有相关标识,平常上路的小车很多,骑行的人也非常多。

  该亲友还称,事发后,迟迟未出具责任事故认定书,称“事发道路未开通,属于管。”而大队让他们最好与遇难小孩家属方先协商。但他们并不清楚双方应负责任;对方家属情绪激动,暂未与其取得联系。目前涉事小车司机还在县看守所。

  此前,有网友曾在该父亲的骑行视频下留言,提醒群骑应不紧跟、不并行,指出小男孩跟车太近易追尾,该父亲回复网友表示是在“蹭风”,想带孩子骑车减肥。目前,该视频账号内容已不可见。

  近期,公路骑行成了一项非常时尚的运动,很多家长也把孩子带进了骑行圈子,但别忽视了安全底线和法律底线。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一款:“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

  其次,网友提到的跟骑距离太近,其实是骑行圈很常见的“蹭风”行为,以减少风阻节省体力。但“蹭风”行为容易造成视线遮挡,有追尾等风险,一旦失控则可能摔车。

  2、12周岁以下的儿童头部重量较大,而胸背部活动度相对较小,骑自行车时由于车身倾斜、颠簸或急刹车,难免头向前俯冲。

  3、他们较稚嫩的椎周组织与肌群,无法有效保护尚未强壮的椎骨,有可能使椎体发生倾式、仰式或摆式错位。

  根据医学、生理学和心理学资料分析表明,一个人的发育期通常要满十二三岁,才能初步达到上述最低要求。

  条例上没有写“家长陪同情况下孩子可以骑”,那么即使有监护人在旁陪同,未满12周岁孩子也是不可以骑车上路的。

  而且,即使家长在旁看护,也不能完全避免交通意外的发生。一旦有突发状况,孩子的应对能力也是比较弱的,容易发生危险。

  此外,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酿成事故,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如果小区、公园的道路允许社会车辆通行,孩子是不可以在上面骑车的。相反,如果是在小区空地、公园空地等不允许车辆通行的地方,孩子可以骑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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