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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传统体育文化的保护与传承

2024-04-08 15:2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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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传统体育文化的保护与传承摘要:本文采用文献资料法、逻辑分析法,对体育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问题进行研究。研究表明保护体育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实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以及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等都有积极意义。为了更好的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工作,我们必须做好加强对文化遗产的整体保护;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传承;加强国民教育,提高公民的文化保护意识等等方面的工作。

  作为有着五千年历史的文明古国,中国的文化遗产资源异常丰富。幅员辽阔的国土上不仅遗存着许许多多有形的物质文化遗产,同时还拥有大量无形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但是,随着全球化和现代化进程加快,人们的生活方式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冲击,蕴涵民族精神家园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已经消亡或正在从现代人的生活中消失。如何保持和弘扬独立的民族精神,保护和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已成为必然的文化诉求。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经过不断探索,于2003年颁布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其中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了界定: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1]。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以下方面:口头传说和表述;表演艺术;社会风俗、礼仪、节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以及传统的手工艺技能。这其中就包括了众多的传统体育文化遗产。

  在现代化和全球化的背景下,我国政府也开始对文化遗产的整理和保护。在2005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明确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目标、指导方针和基本原则。2005年12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文化遗产的保护,决定从2006年起,每年6月的第2个星期六为我国的“文化遗产日”。2006年5月,国务院了第一批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其中杂技和竞技类项目大约有17项,还有一些项目和我国传统体育文化有密切的关系,甚至从属于我国传统体育。比如:秧歌、那慕达等(见表1)。本文论述的体育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所有和体育相关联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除了国家颁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以外,各省市也先后出台了区域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和相应的保护措施。通过这些举措,我们可以清晰的看出政府部门开始重视对我国传统文化的保护,开始重新审视祖先留给我们的丰厚的财产。

  2006年2月,我国文化部部长孙家正在给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网的贺辞中这样写道:“当历史的尘埃落定,一切归于沉寂之时,唯有文化以物质的或非物质的形态留存下来,它不仅是一个民族自家认定的历史凭证,也是这个民族得以延续,并满怀自信走向未来的根基和智慧与力量之源”[2]。我们的祖先为世界创造了灿烂的的文明,这些文明有的已泯灭在历史的星空中,有的我们还能深切的感受到。文化需要传承,需要继续,需要生生不息。古人说“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即是希望文化传承能够不断自我更新,不断发展。

  但是,无须讳言,我国文化传承在时代变动中遭受了严重的摧残和破坏,甚至有些文化遗产永远泯灭在历史的天空,这不能不说是人类发展过程中一个极大的悲哀遗憾。非物质文化遗产同文化遗产一样,承载着人类社会文明,是世界文化多样性的体现。要实现中华民族傲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就必须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

  体育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人类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人类文明的进化过程中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我们甚至可以从民族体育的发展的轨迹,看出人类文明不断进步、冲突、融合的痕迹。但是随着西方体育文化的不断强盛,世界上的民族体育活动都受到了或多或少的冲击。如何处理好西方体育和民族传统体育之间的关系以及民族传统的体育的保护和发展问题,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棘手的问题。

  无论优秀的传统文化还是先进的现代文明都是人类健康成长的精神食粮。我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不仅有大量的物质文化遗产,而且有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既是一个民族对历史的延续、智慧的张扬、情感的连结,也是扩展时代思想、提升社会格调、培植公众修养的有利途径。正如国家主席在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28届世界遗产委员会会议的贺辞中指出:“加强世界遗产保护已成为国际社会刻不容缓的任务。这是历史赋予我们的崇高责任,也是实现人类文明延续和可持续发展的必要要求”[3]。

  文化在不同的时代和不同的地方具有各种不同的表现形式。这种表现形式的多样性就表现为人类各族群和各社会特征的独特性和多样性。未来的世界和平只能建立在文明体系多元并立的基础上,因为只有在多元化的基础上实现的和谐,才是真正的和谐;只有在东西方各国和各大文明体系独立自主和平等对话的前提下实现的一致性,才是真正符合人道的一致性。

  保护世界各民族的传统文化,是世界各国的共识,也是各民族的普遍要求。正如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指出的:“尊重文化多样性,宽容、对话及合作是国际和平与安全的最佳保障之一”[4]。作为民族文化重要组成部分的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也理所应当提上保护的日程。

  可持续发展是当代世界各国普遍关注的问题,也是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组成部分。自20世纪80年代起,国际社会便提出了“可持续发展”的概念。20世纪90年代起,可持续发展问题成为联合国的重要议事日程,成为世界各国政要和学术界的共识。可持续发展就是要求我们要珍视过去,立足现在,思考未来,我们不可只顾及眼前的得失,局部的利害,而全不顾全盘局势。文化遗产给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发展的土壤和精神动力。

  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才能有效保障人们的身心健康,才能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有许多内容属于精神文化的范畴,具有了解历史、教育后人j9九游会国际真人-AG官网、鼓舞人心、陶冶情操、净化灵魂的功能。精神文明为物质文明的创造提供精神动力,而物质文明为精神文明提供物质保障。传统体育文化作为精神文明中的生力军,对塑造社会形象,提高民族素质起着重要作用。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后,民族文化面对外来文化侵蚀的一次自省和对自身文化价值的再发现;是对文化传统的回归和守护;是民族通过文化保护而实现民族精神延续的一种方式。我国文化曾经在世界文明史上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但随着近代国力衰退,以及西方列强军事和文化的入侵,使得我国文化相比西方文化而言,处于弱势的地位。随着国家现代化的推进,民族的伟大复兴也悄然落在了我们这一代人肩上。保护民族文化遗产就是实现民族伟大复兴的任务之一。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文化多样性宣言》指出:“文化多样性是交流、革新和创作的源泉,对人类来讲就像生物多样性对维持生物平衡那样必不可少。从这个意义上讲,文化多样性是人类的共同遗产,应当从当代人和子孙后代的利益考虑予以承认和肯定”[5]。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保护世界文化的多样性有重要的作用,同样对于保护国内各民族的特色文化也起到重要的保障作用。我国是56个民族组成的大家庭,每一个民族都有自己特有历史和文化。特别是一些有民族特色的传统赛会和体育项目俨然就是民族名片,保护和传承这些文化遗产,对于提高民族的自豪感和增进民族间的交流和了解都有重要的意义。

  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极强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是维系民族团结、国家统一的基础。各民族无论大小,无论其社会处于何种发展阶段,都一律平等。各民族应该相互尊重各自的文化,并相互理解和相互认同。体育作为一种无国界、跨民族的文化传播媒介,对于推进民族认同、民族和解、跨文化交流与互动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文化是一个整体,由物质文化、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等三大部分组成,其中每一部分又有多种表现形式,总体构成了相互统一的整体。以物质或物化形态表现出来的物质层次文化,属表层文化;以人们行为规范或制度方式表现出来的文化为制度文化,属中层文化;以观念、意识形态等方式表现出来的为精神文化,属深层次文化,即文化的核心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主要是文化的中层文化和核心层次文化的保护。相对于对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来说,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要困难的多,也重要的多。

  任何物质类文化遗产都具有“非物质”成分,任何非物质文化遗产也都具有“物质”成分。纯粹的“物质类文化遗产”或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现实生活中是根本不存在的。对于文化遗传的保护,我们不可能将文化遗产撕裂开来,进行分头保护。完成非物质文化保护和传承这个世界级的难题,收集和整理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的文本资料、文物遗迹等理应成为保护和传承中重要的一环。比如:对于少林功夫的保护,整理少林秘籍以及保护有关壁画和碑石就是非常关键的工作。

  由于人为和非人为的原因,我国的文化遗产不断遭到破坏。特别是随着全球化的加速,使得我国许多传统文化面临消失的危险。尤其是在一些少数民族地区和偏远落后地区,一些民族传统体育文化或民俗活动已经消失或濒临灭绝。为了让世界文化之园花繁叶茂,我们必须做好传统文化的传承工作。多留一份文化的基因,就给未来世界的生存多一份希望。比如对流传了两千三百多年的蹴鞠的保护,我们不应只停留在历史的论证和史料的收集上,我们应在蹴鞠文化的介绍和蹴鞠活动的推广上下些功夫。

  国家一级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需要配套的国内法律、政策和行政环境。2001年《世界文化多样性宣言》提出:“每个国家都应在遵守其国际义务的前提下,制订本国的文化政策,并采取其认为最合适的行动方法,即不管是在行动上给予支持还是制订必要的规章制度,来实施这一政策”。我国目前有《文物保》、《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民族民间传统知识产权保》都在拟议之中。显然,我国文化遗产保护立法还不完善。同时我们在做好立法的同时,还要加强执法的力度。对社会中普遍存在文化遗产的过度商业开发等问题,进行强力整治;对于濒临消亡的文化现象,加强文化传承工作。

  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快,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正以惊人的速度损毁、消失和流失,面临失传的重大危机。抢救、保护和发展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刻不容缓。加强国民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教育就是一条重要的途径,教育形式可以多样化,从家庭、社区、学校,进一步延伸到社会,让国民逐渐树立一种正确的文化观,意识到文化遗产的不可再生性,唤醒民众的文化自觉,形成自觉保护文化遗产的意识。历史是不可重复的,文化遗产是不可再造的,体育类文化遗产也是不可复制的。正因为这些原因,保护文化遗产才变得尤为重要。

  国家要建立专门的文化遗产保护机构,各省、市、自治区也要建立保护中心,基本实现非物质文化保护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保护机构体系的建立可以有效监督各地方文化遗产的保护状况,同时也更有利于文化遗产的研究和开发工作。这样就可以有效地杜绝一些地方为了发展经济,而对文化遗产进行的过渡开发和盲目开发,减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的二次伤害。

  著名作家冯骥才曾大声疾呼:“我们不能一边在城市里指责流行文化的横冲直撞,一边坐等自己的母体文化的消亡。暂时先离开我们的书斋吧。在广阔的田野和乡村里,我们一定会被母体文化的困境激起强烈的救助之情,也一定会感受到中华文化鲜活而迷人的生命力”[6]。文化之根在于民,我们只有激起全民的文化保护意识,才能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创造一份适宜的生存土壤。只有全社会的力量都参与到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中去,我们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才可能获得源源不断的发展动力。

  人类社会在不断的发展中,曾经创造了辉煌的文明,同时也给我们留下了丰厚的文化遗产。在这些文化遗产中,有的我们只能通过字里行间和古老的岩画、壁刻去体会;有的我们还能亲身体味她的伟大魅力;有的已经化为烟尘,永远不再为人知了……。但是这些文化遗产都为我们人类的文明进步做出了或者还在做着贡献。珍惜、保护、传承文化遗产就是为了人类的明天有一个更好的发展。体育类文化遗产作为人类遗产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具有同样不可替代的作用。保护和利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继承和发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增进民族团结和维护国家统一、增强民族自信心和凝聚力、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都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2] 文化多样性与人类全面发展――世界文化与发展委员会报告[R].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2006.

  [3] 路志峻,李金梅.论非物质文化遗产与体育文化的传承[J].体育文化导刊,2006,(12):19-21.

  [4] 宋俊华.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和谐基因[J].学术研究,2006,(11): 37-41.

  [5] 黄涛.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情境保护[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6,(5): 6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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