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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万宁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部门预算
2023年万宁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部门预算(二)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工作政策规划、规章制度和发展战略,研究推进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改革,研究提出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港)政策旅游、文化、广电、体育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三)统筹规划全市旅游、文化、广电、体育事业、产业,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市旅游、文化、广电、体育事业等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推进旅游、文化、体育融合发展。(四)负责全市旅游、文化、广电、体育领域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惠民工程实施,推进基本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承担旅游、文化、广电、体育等基层阵地、设施、平台的规划建设;推进全域旅游。
(五)负责全市旅游、文化、体育资源普查工作;指导行业产业、重大项目的规划建设;指导全市文创产品、特色旅游产品创新发展。
(六)管理全市重大旅游、文化、广电、体育活动;制定旅游、文化、体育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组织行业市场形象推广;促进旅游、文化、广电、体育对外合作及国际市场推广。
(七)负责监测全市旅游经济运行情况;负责旅游信息化建设、旅游统计和行业信息发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假日旅游工作。(八)指导、管理全市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
公共视听机构节目内容及其播出行为;监督管理广播电视节目的传输覆盖、检测和安全播出;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
(十一)负责旅游、文化、体育市场管理;指导全市旅游、文化、体育市场发展,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依法规范行业市场。
协调全市旅游、文化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依法查处旅游虚假广告、商业贿赂、不合理低价游、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旅游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整治旅游团队餐饮服务的食品安全、食品卫生等问题,负责旅游市场价格监管,负责旅游标准化认证和旅游合同的管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海洋局)负责打击海上非法旅游整治工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查处旅行社未与导游签订劳动合同或签订虚假合同、拒付劳动报酬等行为。市公安局负责查处“黑旅行社”、“黑导游”违法行为,负责对旅馆业的管理。市委部(市宗教事务局)负责查处以宗教名义或在宗教场所胁迫、诱导、欺骗游客消费或捐献等违法行为。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旅游客运市场秩序整治和管理,负责查处旅游。
2.旅游公路。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旅游公路的建设。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负责指导旅游公路沿线景区、景点、乡村旅游点的规划选点和打造工作。
万宁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单位本级机构设置:设有办公室、产业规划组、市场开发组、文艺广电组、体育管理组、市场监督股等6个部门。
万宁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部门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359.61万元。其中,收入总计5359.61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2993.67万元、上年结转1365.9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100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总计5359.61万元,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034.1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5.7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4.9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85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4.77万元、其他支出150万元,结转下年0万元。
万宁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359.6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01.89万元,主要是上年结转。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支出4034.11万元,占92.5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115.79万元,占2.66%;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144.94万元,占3.32%;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64.77万元,占1.49%。
1.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416.91万元,比上年增加76.29万元,主要是行政管理事务增加。
2.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图书馆(项)2023年预算数为82.59万元,比上年减少13.86万元,主要是预算经费减少。
3.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活动(项)2023年预算数为36.5万元,比上年减少11.5万元,主要是文化活动预算经费减少。
4.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2023年预算数为65.7万元,比上年增加8.59万元,主要是群众文化基本支出增加。
5.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89.4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增加。
6.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博物馆(项)2023年预算数为25.87万元,比上年增加8.39万元,主要是博物馆基本支出增加。
7.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其他文物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万元,与上年持平。
8.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机关服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189.65万元,比上年增加39.13万元,主要是体育运动中心预算经费增加,基本支出增加。
9.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体育竞赛(项)2023年预算数为40万元,比上年减少30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经费减少。
10.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群众体育(项)2020年预算数为20万元,比上年减少15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减少。
11.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其他体育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83.76万元,比上年增加38万元,主要是其他体育支出预算经费增加。
12.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981.74万元,比上年增加2046.16万元,主要是用于项目支出增加。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76.23万元,比上年增加7.89万元,主要是养老缴纳比例上调。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38.12万元,比上年增加38.12万元,主要是2023年职业年金列入预算。
1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44万元,比上年减少0.04万元,主要是遗属供养人员的生活补助标准降低。
16.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2023年预算数为0.36万元,比上年增加0.36万元,主要是上年疫情防控资金结转。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14.20万元,比上年减少0.5万元,主要是缴费基数调整。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20.52万元,比上年减少1.09万元,主要是缴费基数调整。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109.86万元,比上年增加21.13万元,主要是缴费基数增加。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64.77万元,比上年增加9.93万元,主要是缴费基数增加。
人员经费1051.1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邮电费、其他交通费用、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54.7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办公设备购置。
(一)万宁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9.6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上年预算下降100%。下降的主要原因包括:今年暂无出国(境)计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9.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9.6万元),较上年预算增长33.33%。增长的主要原因包括:博物馆公车运行费列入预算。公务车保有量4辆,计划购置0辆;公务接待费0.2万元,较上年预算下降75%。下降的主要原因包括:减少接待安排,计划接待3批16人。
(二)万宁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部门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原因是2023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项目支出。
万宁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部门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10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52.41万元,主要是预算缩减。
1.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社会事业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7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700万元,主要是工程项目支出增加。
2.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城市环境卫生(项)2023年预算数为150万元,与上年持平。
3. 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5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25.53万元,主要是体育类工程项目减少。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万宁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万宁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部门2023年收支总预算5359.61万元。
万宁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部门2023年收入预算5359.6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365.93万元,占25.48%;经费拨款收入2993.67万元,占55.85%;政府性基金收入1000万元,占18.67%。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9.48万元,主要是上年结转项目预算增加。
万宁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部门2023年支出预算5359.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05.86万元,占20.63%;项目支出4253.75万元,占79.37%。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9.48万元,主要是上年结转和项目预算增加。
2023年万宁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万宁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部门本级及下属各预算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应急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其他用车2辆。部门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2023年万宁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部门86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2993.65万元、政府性基金1000万元。
六、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独生子女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十一、“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j9九游会国际真人-AG官网、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等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